近日,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《江西省“十四五”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要求推动江西省农业农村现代化。提出坚持“党管农村工作、农民主体地位、乡村系统理念、新发展理念、城乡协调发展、深化改革创新”6项基本原则。
《规划》明确,到2025年,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,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,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迈上新台阶,农村生产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,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,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。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,农民生活品质显著改善,乡村治理效能实现新提升。到2035年,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,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。农业全面升级,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更加巩固,农业科学技术、设施装备、绿色发展、经营水平实现质的飞跃,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大幅度提升,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。农村全面进步,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改善,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,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,生态宜居的现代乡村基本建成。农民全面发展,文化素养和就业技能显著提高,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迈上新台阶,现代农民成为乡村振兴重要支撑力量。城乡全面协调发展,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,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基本形成,城乡基础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实现,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显著缩小。
《规划》部署九个方面的主要任务。
一是夯实农业生产基础,提升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安全保障水平。巩固提升粮食产能,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建设,提高重要农产品供应水平,优化农业区域布局,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。
二是推进科技与机制创新,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。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,打好种业翻身仗,增强农业装备研发与应用能力,创新现代农业经营机制。
三是构建乡村产业体系,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。优化乡村产业发展布局,促进农产品加工提质增效,推进产业园区化融合化发展,拓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功能,激发大众农村创新创业。
发展多类型融合业态,鼓励农业与加工流通、文化和旅游、科普教育、健康养生、信息技术、商贸服务等产业深度融合,发展创意农业、功能农业等。
以培育“天然富硒农产品”为重点,因地制宜大力发展“高标准、高品质、高技术、强品牌”的特色富硒农业,统筹推进富硒农业高质量发展,力争五年内全省达到千亿产业目标。
四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建设宜居宜业乡村。科学推进乡村规划,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,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,加快数字乡村建设,推进县乡村服务一体化。
五是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建设绿色美丽乡村。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,加强产地环境保护治理,保护修复农村生态系统。
六是充分发挥制度优势打造乡村治理新模式。完善乡村治理体系,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,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,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,健全农民增收富裕长效机制。
七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,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,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,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。
八是深化农村改革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。深化农村制度改革,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,畅通城乡要素流通渠道,协同推进农村各项改革。
九是健全规划落实机制保障规划顺利实施。加强组织领导,动员社会参与,强化法治保障,完善考核评估。